李英锋
到村委会、居委会开证明,是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的事情,这给人的印象也似乎是“万事皆可证明”。然而,有人“钻空子”开具虚假证明,骗过司法机关,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据《法治日报》报道,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办案中发现,有两起案件存在村委会超越职权出具虚假证明的情况。在依职权履行民事检察职责的同时,该院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辖区内“社区万能章”治理向深层次推进,为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清理提供了思路和路径。
近年来,证明减负、证明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最基层的村居,还存在着证明事项清理的死角和盲区,还存在着种种证明乱象。不少村居在印章保管以及使用过程中存有审核把关不严、随意性强、边界模糊以及相关责任人以章弄权、以章徇私、用章素质较低等问题,这些问题让村居印章成了“万事皆可证明”的“社区万能章”,很容易引发奇葩证明、虚假证明、越权证明、无效证明、误导证明、扰乱诉讼秩序、违规注册登记、诈骗、侵权等社会问题,很容易带来负面的连锁反应。
江苏建湖县检察院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村委会超越职权出具虚假证明问题,跳出个案本身,以更广阔的社会责任视角积极分析研判诉源治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堵点、难点。建湖县检察院向建湖县民政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了“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等建议,开出治理村居印章使用乱象的“药方”,指明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清理规范的方向和路径,推动民政部门启动对“社区万能章”的专项治理、深层治理行动,收获了较好的效果,具有积极的借鉴示范意义。
“社区万能章”不是个别问题、局部现象,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2020年2月,民政部等六部委就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事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并组织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该《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相关的案例和乱象告诉和警示我们,此项治理专项行动尚未全面彻底解决村居印章“万事皆可证明”等问题,对专项治理行动应该来一次统一的“回头看”。不能让“社区万能章”盖住社会治理的短板漏洞,盖住少数人投机的缝隙,盖住相关的隐患和风险,盖住民众的不便。民政部门应联合基层政府进一步排查梳理村居印章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六部委《指导意见》的要求,压实“社区万能章”治理责任,健全完善村居印章保管使用机制,严把村居印章使用审核关、登记关、备案关,拉出村居印章使用暨村居用章出证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清村居印章出证的红线和边界。
在治理过程中,要加强对村居主任或其他印章保管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律师、法律顾问等对村居用章行为进行体检、指导,提升相关责任人员的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并依法依规追究乱用印章者的责任,从源头规范村居用章出证行为,遏制村居印章使用乱象。管住管好村居印章,就抓住了基层治理的一个关键环节,既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也能减轻民众的证明负担,给民众带来方便。